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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X之後,寫的給自己的十條紀律,後來將此十條擴展成文:behold.oc.org/?p=65579
一、發表讀經感想、信仰反省或時事評論,都當尊主為聖,存溫柔和敬畏的心。
二、尊重不同的宗派和神學立場;執著、卻也反省自己的領受。
三,抓住時機和非信徒聊信仰、談盼望,警惕自義心態,不舉道德大棒。
四,保持對不公平事件的關注、呼籲和吶喊,有適當的憤怒,卻非苦毒。
五、訂閱不同信仰和政治立場的人或媒體,以達資訊平衡,避免陷入認知偏差之中。
六、力求溫和、理性和冷靜,不吵架,不出惡言,更不辱駡人。
七、遠離謠言和陰謀論;點贊或轉發前,盡量查究信息來源的真實性。
八、除非被持續糾纏和騷擾,盡量不拉黑也不遮罩他人。
九、管理時間上的優先次序,不沉溺於社交網絡之中;
十、因人性軟弱,願將以上幾點放在禱告之中。
原本就預料共和黨會在這次中期選舉中失利,卻沒想到會輸得這麼慘。
看了幾篇選後評論,一方面再次感受到美國民主制度中制衡意識與自我糾錯機制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也在想:美國政治是否正在重新尋找中間路線?是否正在從極化的對抗,重新回到建制與協商之中?
過去很多年,美國政治越來越兩極化,候選人往往透過強化敵我對立、訴諸意識形態來動員選民。
但這次選舉,一些候選人似乎開始調整策略,淡化政黨標籤,不再一味訴諸文化戰爭,轉而更多強調經濟、民生與跨黨派合作。
例如,堪薩斯州的 Adam Hamilton,據報成為近百年來首位贏得該州聯邦參議院席次的民主黨人,爭取了不少跨黨派選票;德州的 James Talarico,也嘗試以民生議題與較溫和的政治語言,爭取不同黨派選民的支持。
當然,競選語言的溫和化,不等於政治立場的中間化。 但這是否意味著,在高度極化的政治環境中,中間選民正在重新發揮影響力?
也希望這種改變不只停留在選舉期間。民主黨人進入國會後,不必凡事跟隨黨派立場,而能根據具體政策作出判斷;共和黨也不必凡事以是否符合 MAGA 路線作為衡量標準。
畢竟,政治不應只是對政黨或政治人物的忠誠,更應是對公共利益的負責。
而從教會的角度來看,我們不應把興旺教會的希望寄託在某個政黨或政治人物身上。政治可以影響制度與政策,但真正改變人心的力量,仍然來自福音。
今天是美國中期選舉,我特別為此禱告。
這幾年我對美國政治少了許多熱情,但仍鼓勵教會的弟兄姊妹積極投票,並認真看待手中的選票:按照自己所領受的信仰價值,經過思考與禱告,作出負責任的選擇。
投票並不容易。情感與理性常有掙扎,喜歡誰是一回事,最後把票投給誰,往往是另一回事。
候選人是立體的,選民也是立體的。
候選人有政策理念、信仰品格操守與治理能力,選民也有自己的信仰價值、生活處境與現實關切。這些因素彼此交織。何況選票上要決定的常常不只是人,還有一長串具體的公共政策和提案。
我始終認為,基督徒應當盡可能按照聖經的價值作政治判斷。但我們也得承認,共享同樣的信仰,未必會得出同樣的政治結論。尊重別人的選擇,不等於認同他的主張;而再堅定的政治判斷,也不能等同於上帝的旨意。
在今天的美國,我覺得最應該珍惜的,是自由投票的權利,以及讓它得以運轉的程序與制度。這個世界被罪扭曲,沒有完美的候選人,也沒有完美的制度,正因如此,即使是相對的自由而公平的選舉,也當格外珍貴。
我認為,這是上帝在不完美的世界中賜下的普遍恩典,藉著人類歷史與制度所給與的一份寶貴禮物。
我們未必滿意每一次選舉的結果,卻可以一起守護這份禮物,在分歧中保持理性、謙卑與尊重,直等到那位不需要選票的君王再來。
這幾天,Threads 和 FB 滿屏都是蔣萬安與沈伯洋辯論的切片短視頻。
我沒有看完整場辯論,也不熟悉台灣市政,也不便評論政治立場與政策內容。不過,從看到的片段及一些評論來看,從演講呈現的角度,聊聊我以前有提到的逐字稿和即興講道的不同。
沒想到吧,這樣的政治熱度,竟然也能蹭到講道學上來,佩服我自己😄
蔣萬安顯然準備充分,內容組織完整,數據具體,表達四平八穩,口誤也少,甚至好幾個有力排比句的攻擊點明顯是經過排練的。但看稿頻率太高了,講稿痕跡明顯,有時都答不對題,顯然少了些即性交流的自然感。有內容,卻有點悶,有「背稿感」。
沈伯洋則呈現另一種風格。不太依賴講稿,但顯然,準備不是很充分。但表達自然,臨場反應靈活,口語化,偶有金句。但有時論述不夠集中,出現重複、停頓,也欠缺足夠的具體內容支撐。有溫情,但內容不夠扎實。
當然,這只是有限片段留下的印象,不足以評斷整場辯論的勝負。
應用在講道學上,講道者尤其需要警惕對「口才好」的路徑依賴。內容準備充分,不等於表達有效;表達自然流暢,也不等於內容充實。
好的講道,既不是照本宣科,也不是信口開河,而是讓充分預備的內容,在現場得到最自然、有力的表達。
今天帶領查經班查考何西阿書第二章,以色列人竟然把從上帝領受的恩典,歸功給巴力。
「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何2:5)
從曠野的游牧生活進入迦南的農業社會,以色列人逐漸接受了迦南人理解豐收與富足的方式。他們知道耶和華曾帶領祖先出埃及、走過曠野,卻把日常生活中的五穀、新酒、羊毛與油歸功給巴力。
耶和華成了歷史記憶中的拯救者,巴力卻成了現實生活中的供應者。
這樣的分裂信仰,我們會覺得不可思議,但如果放在今天的世俗時代,似乎就不難理解了。
今天的婚宴不再需要耶穌把水變成酒,因為市場經濟與現代工業,已經讓美酒唾手可得。
我們不再需要耶穌說一句話就醫治疾病,因為現代醫學與藥物,已經能夠治癒許多過去的不治之症。
我們差點發生車禍,幸好特斯拉的FSD及時介入。我們感謝科技的進步,甚至感謝 Elon Musk,卻未必想到上帝的護理。
當然,感謝醫生、科學家與科技的進步,都沒有錯。我們用經濟學解釋富足,有醫學解釋康復,以科技理解平安和便利。也都沒有錯。
問題是,如果我們只在科學無法解釋的地方尋找上帝,上帝就成了潘霍華說的「縫隙中的神」(God of the Gaps)。那麼,隨著AI的發展,留給上帝的空間是否會越來越小?
然而,上帝的護理從來不只存在於科學無法解釋的縫隙中,也存在於那些我們已經能夠解釋的日常生活裡。
今天的婚宴不再需要耶穌水變酒,我們卻連耶穌也不需要了。
古代以色列人將出埃及歸功給上帝,卻將顯示中的陽光雨露和五穀豐收歸功給了巴力。現代人呢?將創造和救贖給了上帝,卻將生活中的祝福歸給了科技、財富、Musk……
這個邏輯是一樣的:我們並沒有停止領受上帝的恩典,只是越來越習慣在領受恩典的時候,不再想起上帝。
今日世俗社會不必被強行神聖化,但基督徒在世俗生活中,不能沒有神聖感。
因此我們要敏感:上帝不只在神蹟中施恩,也在那些看似平凡、早已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日常生活中施行護理。
《遊子吟》的遺產與今日華人教會的護教 chinasource.org/zh-hant/arti…
很感恩看到Chinasource上基甸兄@的這篇文章。
事實上,前段時間分享西方佈道家的信息時,我也想到,馮秉誠牧師《遊子吟》的護教遺產,可能被低估了。
過去美國的福音佈道,大多是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中進行的。即使慕道友沒有信仰,往往也熟悉罪、悔改、救恩、永生等基督教語言。正如提姆·凱勒所觀察的,過去西方的佈道,往往可以預設聽眾心中已有一些基本的信仰觀念,佈道者所做的,就是把這些「點」連接起來。芬尼、穆迪,甚至葛培理的佈道,都有這樣的時代背景。
西方證據式護教學雖也有大量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科學與信仰的討論,但學術上的論證,未必能直接進入不同文化背景者的真實思想處境。
《遊子吟》的獨特之處,就在於它面對的是另一群人:長期接受無神論教育的中國知識分子。正如基甸兄在文章中所說:「它不是在回答一個抽象的『知識分子群體』,而是在回答一個又一個真實的人。」
這些中國知識分子不只是缺乏基督教背景,更是長期在唯物主義、無神論與科學主義的思想框架中成長。對他們而言,宗教往往意味著迷信,信仰似乎與理性對立。因此,他們首先要跨越的,是「一個受過現代科學教育的人,為什麼還會相信上帝?」
另外,這群遠離故鄉的知識分子,也正經歷著巨大的文化衝擊。他們的掙扎不只在知識上,更是生命與世界觀的問題。而馮牧師所回應的,不只是抽象的護教學問題,更是自己曾經經歷過的信仰掙扎。
《遊子吟》抓住了那個時代、那群人的思想痛點。
因此,《遊子吟》的時代價值,不在於它提出了多少新的護教學論證,而在於它真正理解了那個時代中國知識分子的思想處境,將既有的護教資源轉化為他們能夠理解的語言,回應他們真實的信仰困惑,並將證據式護教學帶進了真實的福音現場。
當然,今日而言《遊子吟》中的一些科學論證需要重新檢視。但它所展現的護教實踐與福音溝通方式,仍然值得護教學與實踐神學進一步研究。
基甸兄在文章後面的反省也非常值得思考。三十年後的今天,我們需要繼承的,不只是《遊子吟》的論證與方法,更是它理解時代、走進真實福音現場的精神。
今天許多年輕人所掙扎的,可能不再主要是科學與信仰的衝突,而是生命意義、孤獨、焦慮,以及對宗教權威的質疑。過去有效的護教方式,未必能直接回應今天的問題。
這也是今日華人教會面對年輕世代,在福音事工上需要持續探索與反省的課題:我們當如何去真正理解這一代人的思想世界,以及他們正在經歷的生命掙扎?
牧師第三人稱自稱會油膩嗎?
在上次思考和分享「中年油膩」的種種表現時,我突然想到,有些牧師很喜歡在講道中用第三人稱「牧師」稱呼自己(illeism)。例如:
「牧師認為……」
「陳牧師會覺得……」
「道德牧師(我的名字)告訴大家……」
講道者在講台上如何稱呼自己,是當代講道學中一個值得認真思考的課題。它不只是語言習慣,也牽涉講道修辭、牧者身分,以及講台的權威。
但需要先做一個區分。講道學常常討論講道者的「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和「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前者泛指講道者在講道中提及自己,包括個人生活、喜好、經驗和故事;後者則更強調講道者有意識地分享自己的經歷、感受,甚至生命中的軟弱。這些課題所關注和探討的是,講道者應該在多大程度上把自己帶進講章,以及如此是否會讓講員及他的經驗成為講道的中心?
但我這裡想討論的是一個更基本的語言現象:講道者在講台上究竟如何稱呼自己?
據我個人觀察,華人教會的講道者在講台上有幾種自稱方式:
1、「我」:第一人稱單數,用來表達個人的經驗、見證、觀點,也承擔個人的責任。
2、「我們」:第一人稱複數,強調講道者與會眾共同的信仰身分和生命處境。
3、「牧師」或自己的名字:第三人稱自稱,例如「牧師今天告訴大家……」「陳牧師認為……」。
4、「僕人」「小僕」「小兄弟」:謙卑自稱,往往帶有特定的文化和教會傳統色彩。我們溫州教會在這方面很有特色,常聽到傳道人自稱「微小」「卑微」「小子」……
5、盡量不自稱:減少講道者自身的出現,讓經文與信息成為主要焦點。在某些強調命題性表達與聖經客觀權威的講道傳統中,這種傾向尤其明顯。講道者更多使用「聖經如此說……」的句式,呈現信息的權威性。
我個人認為,現世代,特別是AI 時代,講台語言正變得愈來愈主觀化。
但即使是主觀性語言,也有「我」和「我們」的區別。看了幾篇講道學論文,我發現講道學的相關討論,較多集中在第一人稱「我」與「我們」的使用和區別,而不是第三人稱自稱。
例如,有研究認為,講道者使用「我們」「we」「us」「our」等複數詞語,有助於建立與會眾的共同身分。
但也有學者提醒,使用「我們」有時比使用「我」更容易迴避個人責任。例如,說「我們都是罪人」,可能比直接承認「我也犯了罪」容易。
此外,也有人認為「我們」看似包容,卻也可能把講道者個人的觀點,在無形中擴大為整個群體的立場,形成一種隱性的權威。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還是第三人稱自稱,因為它在華人教會其實相當常見:
「我認為……」變成了「牧師認為……」
「我想和大家分享……」變成了「牧師告訴你們……」
這樣的轉換,究竟是在強調職分?是在表達親切?還是在強化自己的身分和權威?
第三人稱自稱在政治界相當常見。特別在台灣,許多政治人物都有這樣的表達,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大概是陳水扁。他常以「阿扁」自稱,一次二二八紀念大會上的「阿扁錯了嗎?」更成為名言名句。
在美國政治人物中,也常有illeism的表達, 我還看到一些媒體對此進行討論和批評。
我相信,政治人物使用第三人稱自稱,顯然是為了顯得親切,拉近與選民的距離。但是否真的能產生這樣的效果?那就不一定了。
我看到 Threads 上的一則貼文。有人發問:「你們不覺得常常用第三人稱稱呼自己的人很噁心嗎?」
這則貼文獲得約 9,600 個讚,有 584 則討論。從我看到的留言來看,許多似乎是年輕人在吐槽政治人物的第三人稱自稱。
所以我想,或許在陳水扁的時代,「阿扁」這樣的自稱,是為了塑造親切、貼近民眾的形象,而當時不少選民也接受了這樣的表達。但是,今天 Threads 上的一些年輕人,卻可能將同樣的表達理解為自戀或刻意造作。
語言沒有改變太多,但時代不同了,聽眾的解讀方式也可能完全不同。
回到講台,這些稱呼看似只是語言習慣,卻可能帶來不同的聽覺感受。
那麼,講道者在講台上用第三人稱「牧師」來稱呼自己,到底在表達什麼?他只是在傳遞信息,還是也信息以外的信息呢?
比較下面兩句:
「我認為,牧師應該保持謙卑。」
「陳牧師一直認為,真正的牧者應該保持謙卑。」
兩句話的基本意思相近,但聽眾的感受可能不一樣。第二句可以被理解為本會牧者的情深意切;但也可能讓人覺得,說話的人除了表達觀點,也在突顯「陳牧師」這個身分。
當然,聽者的感受還取決於教會文化、場合、語氣,說話者長期形成的習慣,甚至說話者的年齡。我們不能單憑一個第三人稱,就斷定講道者的動機。
但對講道者來說,我們可以自問:當我在講台上用第三人稱稱呼自己時,是在幫助會眾理解經文信息,還是有摻雜其他信息?
即使我們的動機沒有問題,仍然需要思考:這樣的自稱,是否還適合今天的聽眾?
畢竟,算不算「油膩」,往往不是講道者自己說了算,還要看聽眾,以及他們所處的文化,如何理解這樣的表達。
當代講道者,不僅要詮釋經文,也要詮釋聽者的文化,以及講者和聽者的文化距離。
人到中年,要定期去油
「中年油膩」這個說法,因為作家馮唐而流行起來(但馮唐本人也是我認為最油膩的名人之一)。😄
以前覺得,這不過是一個標新立異的名詞。但現在越來越覺得,「油膩」還真是一個挺貼切的形容。
雖然馮唐對「油膩」有自己的理解,但我觀察到的(多是透過社交網路),主要不是外表,而是一些言語和行為。
比如在社交網路上曬自拍,特別是那種目視遠方、若有所思的照片。年輕人這樣拍,我們覺得這是在展示青春;老人家這樣拍,也可以理解。但中年人這樣拍,總覺得是在刻意營造深沉感,有點油膩。
这本身沒什麼問題,只是放在不同年齡的人身上,給人的感覺就不一樣。
說話也是如此。年輕人講些大道理,我們覺得年少輕狂,但可以理解;老人家講人生經驗,我們甚至會覺得理當如此。但中年人如果動不動就說教指點人生、總結智慧,一副什麼都看透了的樣子,就容易讓人覺得油膩。
當然,對於油膩有不同的理解,歡迎大家補充,還有哪些油膩的言行。😄
我個人覺得,中年人的油膩,可能在於有了一些經歷、經驗,甚至身份和地位之後,太在意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形象,卻缺乏對自己的覺察和反省。很容易把經驗當成智慧,把自我展示當成生命見證。
網路上常說要「去油」。我覺得基督徒也需要定期去油,特別是我們這些中年牧師,更應該常有這樣的意識。
牧師有很多機會展示自己。我們經常講話,也習慣了別人聽自己講話;我們經常教導,也容易習慣站在教導者的位置上。時間久了,會不會越來越喜歡自己的聲音、自己的觀點,甚至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屬靈形象?
甚至,有時,連謙卑和自我反省,都可能成為一種自我展示。
所以,我一個中年牧師,在網路上寫文章談論和反省如何去油,本身是不是也挺油膩的?
就差配上一張目視遠方的照片了。😄
昨天談到「中年油膩」的時候,我突然想到,有些牧師很喜歡在講道中用第三人稱(illeism)稱呼自己。
例如:
「牧師認為……」
「陳牧師會覺得……」
「道德(我名字)告訴大家……」。
我就在想,這樣的表達方式,會不會也讓人產生某種「油膩感」?
事實上,在現代講道學中,講者在講台上「如何稱呼自己」是一個嚴肅的課題。它不只是語言習慣的問題,也涉及講道修辭、牧者身分,以及講台權威。
我昨夜睡不著覺,查看了一些東西,本來想寫個短文的,沒想到越寫越多。挺有意思的。慢慢寫完再發。
我突然也發現朋友圈很多牧者可能也喜歡用第三人稱稱呼自己,希望不會得罪人😄也歡迎拍磚。
而且我也發現台灣政治人物很喜歡用第三人稱重呼自己,最有名的就是「阿扁錯了嗎?」「难道阿扁错了吗?」😄
「要愛具體的人,不要愛抽象的人類」
這是一句對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名著《卡拉馬佐夫兄弟》的一段反話的詮釋性概括。
我們可以很愛教會,卻受不了教會裡某個弟兄;可以熱情地談論愛罪人,卻不願意接近身邊那個讓我們不舒服的人。
最近,我一直思考,為什麼信仰中許多看似崇高的理念,一旦進入具體生活,就成了巨大的挑戰。
幾個月前,我寫過一篇文章〈愛抽象的,卻懼怕真實的罪人〉,在《舉目》發表。我們很容易談論愛罪人,卻未必願意接近那些真實、有缺點,甚至讓我們感到不舒服的人。
幾天前,我又讀到《今日基督教》一篇文章〈你無法「抽象地」愛教會〉。作者 Matthew D. Love 提出了類似的反思。
我們很容易從神學上理解大公教會,也很容易宣稱愛基督的身體。但面對一間具體的地方教會,可能就不一樣了。那裡有差異、衝突和責任;有讓你頭痛的弟兄,有談不攏的同工會,也有許多瑣碎卻不得不處理的服事。
兩週前去北加帶聚會,我講到約翰壹書3章16–17節:「16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我說,愛不是抽象的理念,也不只是心理上的感受。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向我們顯明了什麼是愛。
「為弟兄捨命」似乎太崇高、太遙遠了。但,約翰沒有把愛停留在這個高度,而是在17節立刻把愛帶回日常生活:有世上財物的人,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這不是降低愛的標準,而是用17節的具體來檢驗16節的大愛。如果連錢包都不肯打開,憑什麼說自己願意捨命?
我們可以熱愛宏大的使命,卻不願向身邊的人傳福音;可以熱愛普世教會,卻無法忍受地方教會的不完美;可以高談愛罪人,卻不願走近那個真實的罪人。
真正的考驗,是那些抽象的宣告,如何關聯到眼前具體的人。
最近看到一位牧者公開嚴厲批評另一位牧者,也有其他人轉發和評論。
我一直對這樣的公開批評保持謹慎。不是說事情必有反轉,但至少可能還有我們尚未聽見的聲音。事實上,後來當事教會的同工也確實發了不同的聲明。
同時,我更覺得基督徒之間,特別是傳道人,即使有不同觀點,甚至過節,也應該有更好的對話方式。
不在現場,資訊有限,網路上的旁觀者很難做到完全客觀,不妨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其實,即使掌握了全部資訊,也不意味著我們就一定需要站隊,或急於對人作出判決。
從邏輯上說,敵人的敵人,不一定是朋友;朋友的敵人,也不應該理所當然地成為敵人。尤其涉及真理與是非的判斷,更應謹慎。
求神賜給我們智慧、謙卑,還有多一份善意。
說到善意,我一直覺得,善意是社交網絡世界裡最可貴的品質之一。
善意不是妥協,也不是放棄真理立場,甚至不是減弱對是非的堅持。相反,越是堅信自己的立場,越需要有強大的自我約束能力,不讓對真理的堅持,成為傷害他人的藉口。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各書1:20)
敘事性詩歌
講完〈她沒有名字,卻沒有被忘記〉的講道之後,我開始把它改寫成一篇雜誌文章,按邀約投稿給《舉目》。因為《舉目》有一期關於「屬靈權柄的濫用、分辨與重建」的主題,我想應該有很多文章會從案例、神學或輔導學專題來探討這個話題,而我可以從敘事經文耶弗他女兒的故事去反思屬靈權力與傷害的課題。
剛好那幾天,聽到荊棘火在這次讚美藝術節首發的新歌〈奧祕〉,由沙龍作詞、崔宇作曲。這首歌很美,也讓我有些感觸。特別是崔宇提到,這首歌很有「故事畫面感」,讓我想起幾個月前記下的一段關於敘事性詩歌的思考,找到後也重新整理成了上一篇的 FB 文字。
我又想到,既然我在使用敘述性講道,也一直在思考敘事性詩歌,那麼,是否也可以把耶弗他女兒的故事寫成一首歌?
我希望它不只是重述聖經故事,也能承載講章中的神學反省。於是,我開始嘗試,根據講章中的幾個畫面和一些思考,一句一句地寫。
但寫了一些,總覺得不太滿意。主要是沒寫過詩歌,不懂整個框架(正歌、副歌、bridge之類的)如何。後來,我想看看 AI 會怎麼寫,就乾脆把整篇講章丟給 ChatGPT,請它根據講章寫一首敘事性的詩歌。
結果,唉,實在失策!😂 看了它寫的之後,自己再寫,總覺得跳不出它的框架和歌詞發展思維。既然如此,所以我就乾脆和它(再加上Claude)一起創作修改吧!
陸陸續續的,改了好幾天。在反覆修改中,我不希望歌詞只是把講章中的神學觀點換成詩歌的句子;也不希望它是說教式的,所以把每一句「求祢使我們……」、「願我們……」都刪掉了。
我希望讓畫面自己說話。所以後來的版本越來越多意像性的語言,越來越少直接的宣告,十字架也沒有直接講,只寫了另一位牧人,走向城外的山丘。
我希望透過這些畫面和象徵性的語言,讓聽眾自己感受到故事中的悲傷與不公,也看見那些在勝利的敘事中被忽略的生命。
基本上,這首詩歌以我的講章為基礎內容,由 AI 生成初稿框架,再經過我多次修改、刪減與重寫。故事的詮釋、神學反省,以及對弱勢者的關懷、對宗教權力的反思、對群體沉默的追問,都來自原來的講章。AI 則參與了結構組織、意象發展與文字表達。
最後完成了一首沒有旋律的敘事詩歌,仍然叫作〈她沒有名字,卻沒有被忘記〉。下一篇分享完整歌詞。
講台權威典範的轉移,是不可避免正在發生的事情。
過去,牧者的職分、講台本身就帶著某種權威,因為傳道人的聖經、神學學識、生命與靈性,共同構成了人們對他的信任。
但今天不一樣了。在學識上,傳道人已經不再具有獨特性(特別在AI時代);在生命上,一次又一次傳道人的醜聞,也不斷解構人們對牧者生命與靈性的信任。
當然,講台的神學根基仍然必須回到聖道、教會與上帝的恩典。我上次分享的現代/後現代/元現代的框架,也不是用來判斷福音的真假,而是幫助我們理解:不同時代的人如何理解權威,以及講道者與會眾的關係如何發生變化。
但權威典範的轉移,並不意味著講台失去了權威。因為講台真正的權威從來不在傳道人自己,而在於上帝的話語。
孫寶玲老師提醒說:傳道人必須明白,我們的「權威」並不在於神學、原文訓練、歷史資料的掌握,而在於通過宣講使會眾與經文相遇。是的,我們並不是高高在上,而是與會眾一起面對經文所啟迪的恩典和審判。
因此,今天傳道人不能再單單依靠講員身分和牧者職分要求別人給與權威,而是謙卑「如同沒有權威的人 As One Without Authority」(Fred Craddock),卻仍然忠心預備,按著正意,清楚而有效地傳講上帝的話。
所以,我所探討的不是「誰有權使用講台」,而是:當文化中的權威結構已經改變,我們如何仍然忠實地傳講不變的福音。同時,當上帝的話被忠實地傳講時,無論傳講者是牧師還是平信徒,我們都一起聆聽,一起接受上帝話語的教導,也一起服在祂話語的權威之下。
守護講台(guard the pulpit)?還是共享講台(Shared Pulpit)?
傳統教會有「守護講台」(guard the pulpit)的觀念。本來是說教會有責任對講台講道進行把關,不讓錯謬的教導、不合資格的人或與信仰無關的議程佔據講台。
這很好,但總有人把它實踐為講台壟斷(pulpit monopoly),認為主責牧師要守住主日講台,不輕易讓給別人,連教會其他牧師也不能,更不用說平信徒了。
這種情況今天仍然存在。不過據我觀察,除了某些有特殊宗派傳統的教會,或確實有恩賜出眾的明星講員,一般華人教會多由牧者團隊共同分擔講台,有些也讓平信徒領袖參與。
大約兩三年前,我在教牧會提出一個想法:能不能適度開放講台,讓平信徒也有機會分享信息?我想的還不是平信徒領袖,就是單純的平信徒。我認為不同的生命經驗和處境,往往帶來不同的經文視角,也會給講台帶來不一樣的祝福。
前段時間我們又談到這件事。我個人也鼓勵幾位平信徒去上正道 CPC中心的平信徒講道課程,甚至也想過自己在教會開一門講道學的主日學。
這幾天剛好讀到 Tiffany Mangan Dahlman 的文章〈A Shared Pulpit: Creating a Hospitable Homiletic Culture for Congregational Formation in a Metamodern Age〉(2024),有兩點特別吸引我。
第一是她從「元現代」的角度對新講道法進行反思。她從講道模式的演變談起。現代主義依賴單一而權威的牧者聲音,以理性和宏大敘事宣講真理。到了後現代,聽眾開始質疑絕對權威和單一敘事,於是有了強調歸納、敘事與聽眾參與的新講道法。如今進入「元現代」,人仍然渴望真理和意義,卻也更清楚世界的複雜,因此更看重群體中的信任、多元的聲音,以及一起辨識。
第二是她為回應元現代時代,提出「共享講台」。這不是把講台變成開放麥,誰想講就上去講。她主張在牧者的指導、訓練和培育下,讓有宣講恩賜的信徒,不分性別、年齡、族群和生命背景,定期參與講道。牧者並沒有放下對講台的責任,只是從自己守住講台,轉為培育更多人站上講台。
她用的核心詞是「款待」(hospitable)。在一個懂得款待的地方,客人會漸漸成為主人。她還特別提到,講台就在聖餐桌旁邊。在那張桌上,設宴的是基督,每個人都是蒙邀請的客人,也都被差去邀請別人。
作為來自溫州教會的基督徒,我對平信徒講道並不陌生,自己的講台服事就是從平信徒開始的。但文化處境不同,所以我也不急著給文中「共享講台」模式下一個的結論。畢竟,中國教會的平信徒講道傳統不是出自元現代的需要,而是出自教會生存的現實。
但我還是重複我常說的:面對正在改變的時代,教會可以做一些不同的嘗試。
在某些情境下,面對越來越多元的聽眾,在把握真理的前提下,「共享講台」或許可成為「守護講台」一種方式。
演繹式講道(Deductive Preaching)還是歸納式講道(Inductive Preaching)?
最近看了一篇專文,雖然不是專門講歸納式講道,但讓我從另一個角度重新理解歸納式講道。
歸納式講道常被視為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處境下的產物,特別是 Fred Craddock 等人所推動的「新宣道學」(New Homiletic)。它強調故事、敘事與歸納,引導聽眾參與信息的形成,不是由講道者一開始就宣布結論,而是讓聽眾在過程中逐漸發現。
因此,歸納式講道常常被拿來與傳統的演繹式講道相比。演繹式講道比較命題式、規範式,也常以「三大點」呈現;歸納式、敘事式講道則被認為更適合後現代的年輕人。
其實我自己的講道也有這樣的轉變。過去比較偏向演繹式,現在則常常在演繹與歸納、敘事之間交替。
但這篇講道專文,提供了另一個角度。他談到現在已經是後現代之後的「元現代」(Metamodernism),認為並在講道法,從現代主義的演繹講道,到後現代的新講道法模式,但到元現代,文章鼓勵另外一種講台講道模式(下次分享這個😆)
文章提到歸納式敘述性講道的缺點,引用他人的觀察,認為「(歸納式講道)最能發揮作用的處境,是一個基督教文化仍然存在、聽眾對基督教傳統已有相當認識的社會;然而今天,人們對聖經內容的認識已經非常有限。」
這確實值得思考。事實上,我最近的幾篇歸納式的敘述講道,就是基於大家很熟悉的經文。甚至其中一篇我都不讀經,就展開敘事,因為我覺得大家太熟悉這個故事了。
但當人們不熟悉我們的信仰故事和基督教的大敘事時,單靠歸納和敘事,聽眾未必有足夠的背景把信息放回整體的聖經故事中,甚至可能產生錯誤或過於模糊的理解。
今天的華人教會,我們應該要面對一群越來越不熟悉聖經故事的聽眾(如此才顯示福音的效果)。那麼我們更應該認真思考,到底應該怎樣講,才能既讓他們參與發現,又幫助他們真正理解?
這篇文章中對歸納式講道的反思,讓我從新的角度思考新講道法。
當聽眾不在我們的信仰故事裡,如何理解我們的佈道和講道?
上次談到經課講道,我認為有利有弊,但是否適合今天,我是存疑的。理由和時代有關,先說一下關於福音佈道信息。
今天我們很難再直接向芬尼、穆迪,甚至葛培理學習佈道。原因不在他們的信息不好,而在他們面對的人和我們很不一樣。
他們時代美國的慕道友基本都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有些從小上教會,成年後才離開信仰,多少懂得信仰的語言。今天重聽葛培理的佈道,會發現內容簡單直接,罪、悔改、得救、十字架、永生,當時的聽眾大致知道這些詞在說什麼。
提姆凱勒 Tim Keller 也說,過去在西方,講員幾乎可以假定來教會的人心裡已有四個信念:有一位創造並審判人的位格神;有客觀的道德標準;沒有人達得到這個標準,所以需要赦免;人死後有天堂和地獄。他把這四者稱為「點」。幾百年來西方的佈道,大致就是把點連起來:先喚起人的罪咎感,再把基督當作出路擺在他面前。
但是,這樣的佈道信息,對於現代很多沒有「點」的華人,實在不容易進行連接。這方面來說,理解中國大陸背景語言的馮秉誠的「遊子吟」對華人教會意義巨大。以後有機會分享。
經課講道面對的是同一個處境。它能成為穩定而自然的講道方式,靠的是相對共享的基督教文化、教會生活和禮儀語言,背後有一個關鍵前提:共享的故事世界。
傳統經課講道的聽眾是聚集敬拜的教會群體。講員可以假定他們知道降臨節、大齋節是什麼,知道今天為何讀受難經文;聽到羔羊、救贖、恩典、復活、聖靈降臨,也知道這些話屬於哪一個故事。經課給的從來不只是經文,還有經文背後那個共同的基督教敘事。
這個前提今天正在消失,美國如此,華人本來就沒有基因。
一位第一次走進教會的和華人朋友,可能不知道「馬太福音」是什麼,更別說降臨節、大齋節、五旬節。他甚至不明白「罪」為什麼需要解決。我們照著經課表一週一週往下讀,他卻連故事的第一頁都還沒翻開。
佈道、講道確實和時代有關。
也談經課講道:
前幾天知道我的朋友鄭樂國牧師的教會在使用經課表講道,以至於再下週彭盛有牧師David Peng去他們教會主日講道,必須要遵照他們的經課經文預備講章。今天有看到伍渭文牧師Ng Andrew 的經課講道分享,所以找出以前寫的一點關於經課講道的分享:
我個人認為有好也有不好,首先,經課表對講員是一種外在約束。講什麼經文,不由時事決定,也不由講員自己偏愛的主題決定。因此講員被迫走進那些自己原本未必會選的經文(事實上,這方面按卷釋經講道也一樣有如此意義)。這方面我認為蠻重要的,一個牧者自由選經久了,容易產生「路徑依賴」,講台上可能只剩下他熟悉、擅長、有感觸的信息課題;經課表把這個範圍撐開,也就減少了講員個人偏好對講台的支配。
另外,如果把講道理解為教會群體裡發生的事件,而不只是講員向會眾傳遞「信息知識」,那麼經課傳統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它跟著教會年曆走,帶著整個群體一年一年經過基督的降生、受難、復活、聖靈降臨,再走進教會的使命。主日的講道因此不是一篇篇孤立的信息,而是群體共同進入救恩敘事的節奏。
但經課講道有它的限制。從講道法而言,「講什麼?」、「對誰講?」,以及「如何講?」是有差別和差距。經文是統一指定的,會眾卻各有處境;講員若只是把指定經文講完,很容易忽略聽眾此刻真正的問題。經課可以約束講員的偏好,卻不能代替講員對會眾的認識。當然,有經驗的講員或可從「應用」的角度進行補滿,但不能成為理所當然,
另一個限制來自經課的結構本身。每主日通常同時列出舊約、詩篇、書信和福音書四段經文。講員若想證明它們彼此呼應,從每段各抓一句,拼成一個神學主題,結果往往是主題完整了,每段經文卻都沒有被好好讀。我認為這個更像是神學釋經、主題講道。經文之間的呼應本來是經課的設計用意,但段落多,釋經少,很容易削弱釋經,而淪為引經。甚至一些經課經文,如果查看前後文,實在需要重新評估經文起止切分是否合理。
有意思的是,即使如此古老的經課講道,新講道法的Fred Craddock和Thomas G. Long都有提及並且用過。
關於講道時間的思考:
這次第十屆華福大會的主要講員,每位應該只有三十分鐘(沒有官方認證,是我根據講員時間推論);如果是的話,幾乎每一位都在可理解的誤差範圍內結束信息。這並不容易。
最近預備一篇信息時,我一直在糾結「時間」的問題,因為場合很重要,要講的內容也太多了。
因為我是逐字稿講道者,時間相對比較容易掌握。但我還是幾次問不同的 AI:按我的講道速度(給AI傳我的講道視頻),若要講四十分鐘,大概需要多少中文字。可能會有人覺得不需要太「認真」;但我覺得講道時間實在是「講道事件」中值得認真對待的課題。
我聽過不少大會中的名講員,講道時間遠遠超過原定安排。北美許多退修會、佈道會或培靈會,連同禱告、呼召決志,常常給講員一個半小時;即使如此,仍有人講不完。甚至曾聽一位知名講員時間到了,還說:「哎呀,我今天最主要的內容還沒講。」
我很理解即興講道,或只帶著簡要大綱上台的講員,在時間控制上較為不容易。但有些大講員超時的程度,實在會讓人覺得:他沒有認真尊重講台和這個聚會。看到有人評論這次華福大會則提到,過去有大講員講到超過原定時間一倍,仍不下台。對照之下,我越發欣賞這次大會籌備組與講員彼此的尊重。
以我的經驗來觀察,這次的講員即使不是逐字看稿講道,也一定有逐字稿,或至少做過非常仔細的預備與時間估算。對講員而言,這是一種謙卑;對大會籌備者而言,這也是一種勇敢。
其實我一直對特會講道時間有些看法,以前也曾在 FB 討論過。那時我驚訝,教會常對主日講道有時間限制,到了特會,不僅是加長,甚至常常是加倍了。
後來我在教會提出佈道會講員也需要時間限制,原因是我聽到有慕道友說:「講得很好,就是太長了,後來沒感動了。」確實,信息內容再好(通常特邀講員講道不錯,且會講自己熟悉和精彩的內容),若時間太長,最後失去的就不只是時間,還有聽眾原本願意的心。
當然,有人會說:「台上聖靈有工作。」我當然同意;但我也相信,當講員坐在書桌前,用心寫逐字稿、刪減內容、安排結構、一次次計算時間時,聖靈同樣與他同在。
而我自己的經驗是:常常(不是每一次)當我講得太長,並不是因為我特別有感動,恰恰相反,是因為我覺得自己講得還不夠好,於是想再加一點,再解釋一下,再使勁一點。結果時間就越拉越長。
所以,守時不只是技術問題,也是一種講道神學的理解。對我來說,如果講道是event,那麼講道時長也是一種message。




